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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3年7月6日,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对永安镇卫生院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1151.58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处理决定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5倍罚款61727.37元;2、责令该医院限期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1151.58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61727.37元已全部上缴。发生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生效前以及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的违规金12728元已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收回。

案例二、内江长生怡德医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3年9月20日,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对省级抽查复查中发现的内江长生怡德医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线索立案调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中,存在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5315.18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处理决定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1倍罚款60846.7元;2、责令该医院限期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5315.18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60846.7元已全部上缴。发生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生效前以及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的违规金29587.2元已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收回。

案例三、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6日,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对市级抽查复查中发现的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卫生院违法违规线索立案调查。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中,存在重复收费、串换编码、不合理收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1339.49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处理决定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法违规金额1.0倍罚款61339.49元;2、责令该医院限期改正。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1339.49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61339.49元已全部上缴。发生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生效前以及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的违规金917.12元已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收回。

典型意义:上述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损害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通过案例警示,能够督促单位及个人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医疗保障部门将锲而不舍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增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好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同时将此案例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